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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舞蹈-统考招生,南宁师范大学、湘南学院发布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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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学校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1个专业。

各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身体条件要求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2.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专业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线。

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先期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且合格,方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

5.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或联考方可报考。

(1)音乐学专业参加音乐类统考或联考;

(2)舞蹈学专业参加舞蹈类统考或联考;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参加美术设计类统考或联考;

(4)书法学专业参加书法类统考或联考;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参加播音主持类统考或联考;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参加广播影视编导类统考或联考;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参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或空中乘务类统考或联考,或经批准所在省有此专业校考的合格考生。

各省(区、市)艺术统考或联考科类名称有所不同,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认定的科类为准。

(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1.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2.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0.5及以上(c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录取规则

(一)艺术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如果招生艺术类专业生源所在省(区、市)无统考或联考,则以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依据。

(二)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和投档排序或专业分排序规则。

(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有投档排序或专业分排序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即投档排序)或专业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无投档排序和专业分排序的省(区、市),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和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含加分)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和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语文成绩和外语成绩相同,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771-3908523
学校官网:

http://www.nnnu.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nnnuzsb.doerjob.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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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

202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选取简章重点内容展示)


一、学校简介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学校是湖南省最早创办艺术类专业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22个教学单位;有6所附属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中有2所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69人。

二、招生类别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温馨提示:同一类别内的多个专业可以兼报,但不能跨大类报考,校考时均按大类报考,填报高考志愿时再选择专业。)


舞蹈类:舞蹈学

130205本科 学制四年 3+不限

学费标准8000元/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在中小学、地方文化单位、艺术团体以及艺术培训机构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创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舞蹈史与赏析、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芭蕾舞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导、湘南地方特色舞蹈、舞蹈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等。


三、招生计划

1. 全国总计划
美术与设计类450人、音乐类200人、舞蹈类6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70人。

2. 校考分省计划数:

温馨提示:各省(市、区)招生计划视校考报考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计分方式及考试内容

1.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

2.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在贵州、河北、山西、山东和甘肃省采取线上校考(提交视频)方式组织校考,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其他地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

3. 音乐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主项占80%;

4.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艺术潜质占20%,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项)占20%,指定稿件播读(线上系统抽题)占25%,即兴评述(线上系统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占35%;

5. 舞蹈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剧目及技术技巧展示占80%。

五、录取规则

(一)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计算;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计算;

(三)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校考和省统考合格(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更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单科不限分。

(四)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地区,录取规则详情将在《湘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中公布。

六、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区号0735):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2653053、2653178、2865358
美术与设计学院:2653109、2653210
音乐学院:2278333、2653208、265311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653102、2653309


咨询电话:0735-2653053 265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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