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艺术学院
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200名,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 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艺术管理 (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唱为主、艺术管理(演唱方向)、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 (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等21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地区)。
2.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中国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35个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3.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面向广西招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中等教育学校非 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58CM(含)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 不得化妆。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 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截取)

四、报名办法及专业考试
区外(外省)考生:报考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等面试类专业的,通过网络考试(提交视频)方式参加校考。
校考报名考试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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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区外(外省)艺术类本科美术理论类、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戏文类专业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其它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 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 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
(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南宁)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区外(外省)网络考试(提交视频) 报考费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 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 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生﹒学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 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和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及规模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规定执行。为激励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 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
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相 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学校将视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编:530022
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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